0-关于举办第七届学术交流会暨裁判员培训会的通知 2026.4.22(14).pdf
河南省医药行业协会职业教育分会
豫药职教〔2026〕09号
关于举办第七届学术交流会暨裁判员与
指导教师培训会的通知
全省各行业企业及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部署,严格依据《教育强国建设规 划纲要(2024—2035年)》及“十五五”规划关于“提升职业学校 办学能力、建设特色鲜明高职院校”的部署要求 ,河南省医药行 业协会职业教育分会立足行业实际与会员单位需求,拟于2026 年5月22日—24日,在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举办第七届学术交 流会暨裁判员与指导教师培训会。本次会议将以产教融合为抓手,聚焦医药行业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旨在进一步提升办学 质量,建强裁判员与指导教师队伍。
诚邀省内各行业企业及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共商医药职业教育发展新路径,携手助力河南省医药大健康领域有序发展、蓬勃向上。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竞赛规则,仅参与本次培训且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执裁资格或指导学生参赛资格。
按照河南省医药行业协会竞赛申报材料,本次赛事分为学生组与职工组(含教师)两个组别:
1.学生组:参赛选手以河南省内本科、高职、中职在校生为主;
2.职工组:参赛选手包括河南省内行业企业相关岗位技术技能人才,以及省内本科、高职、中职院校教授相关课程的在职教师。
本次裁判员培训设四大竞赛工种,分别为医药商品购销员、医药商品储运员、保健按摩师、中药炮制工等四个工种。培训 将严格对标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职业资格认证要求,从理论到 实操全面强化,旨在进一步规范裁判员执裁行为,提升裁判队 伍的专业素养与公正执法能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5月22日至5月24日
会议地点: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5月22日15:00 -17:30
报到地点:商丘信华建国酒店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与华商大道交汇处369号)
三、会议日程及地点:
(1)、5月23日 学术交流会、裁判员与指导教师培训
(2)、5月24日 培训考试。
(3)、5月24日下午离会 会议地点: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四、裁判员申报资格条件:
1. 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严守竞赛 纪律,服从组织安排,责任心强,能够公正、公平地履行裁判 职责。
2.专业技能: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医药相关专业(职业)工作5年及以 上,熟悉本工种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丰富的考评 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评判和评价工作。
3. 执裁及选手辅导经验要求:需具备至少一届省级或行业 企业职业技能竞赛执裁经历,或曾指导选手参加至少一届省级 或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熟悉竞赛全流程及评判规则。
4. 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 胜任裁判工作,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5. 其他:获得所在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 并按要求完成指定裁判工作。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包括竞 赛的保密要求。裁判员与指导教师不能同时担任。
五、会议费用
裁判员与指导教师培训费用880元/人。可提前汇款或报到时刷卡。
培训期间住宿统一安排,交通与食宿费用自理。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郑州花园支行 户名:河南省医药行业协会,账号:16001101040007200
汇款请注明:第七届学术交流会暨裁判员培训会
六、其他事项
1. 请各相关单位于 5 月 15 日前, 将参会回执发送于邮箱
联系人:李明哲 谢春 王冰 石蓓蓓
电 话:15203779563 13937029090 18567166926 15037040522
2.本次竞赛所有规程、规则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省医药行业协会职业教育分会秘书处。
3.本次竞赛各赛项安排、评审标准等内容的解释权,由河南省医药行业协会职业教育分会秘书处统一行使。
4.关于本次竞赛的组织、实施及规则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属河南省医药行业协会职业教育分会秘书处。

附件:
参会回执
联系人 | 手机 | |||||||
单位 | ||||||||
发票类型 |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增值税专 用发票信 息(开票 必填) | 地址电话 | |||||||
开户行及账号 | ||||||||
姓名 | 性别 | 所在院系 | 职务/职称 | 手机号码 | 备注(单间/标间) | |||
备 注 | 合计房间数量:单间( )标间( ) | |||||||
:为必填项。本表可自行复制,请发送至邮箱1856716692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