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首张符合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一体化经营新规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成功发放至巴彦淖尔市一家药品经营企业,标志着全区优化医药流通格局、激发市场活力的药品批零一体化经营改革进入实质性落地阶段。这项改革将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群众用药便捷度。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药监局于2025年8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一体化”经营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提出“3个1+2”一体化经营模式,为改革落地提供制度保障。根据《通告》,一体化经营企业可实现“一个经营主体、一套人员配置、一张经营许可证”,统筹开展药品批发与零售连锁两类经营活动,通过资源整合实现协同降本提质增效。
作为药品流通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关键举措,此次首张一体化许可证的发放,推动了药品流通企业整合采购、仓储、配送等核心环节资源,打破了传统药品批发与药品零售分离的经营模式。同时,助力企业通过共享物流体系、精简管理流程等方式压缩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药品流转效率,让群众更快获取所需药品。
《通告》明确要求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遵守药品经营管理要求,确保药品从购进、储存到销售的全流程质量可控。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将强化日常监管与联合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筑牢公众用药安全防线。
来源:许可服务处 流通处(李云龙)
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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